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布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名单的通知》,公布我院获批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原文如下: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级重点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9〕24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和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现予以公布。
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以所在高校建设为主。所在高校要高度重视,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在人、财、物的引进、配备、使用和管理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本批次入选的每个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100万元,每个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资助40万元,分两年划拨;所在高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对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有关指标不能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将予以摘牌。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